「新竹縣獸醫診療機構設置標準」已於107年12月6日公告實施,標準實施前已領有「開業執照」之獸醫診療機構,尚未換證者敬請於109年12月6日前至本所申請換證。

新竹縣獸醫診療機構設置辦法

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換、補發)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