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公立動物收容所攝錄影、採訪申請

                                   新竹縣公立動物收容所攝錄影、採訪申請表

申請

類別

 □ 攝影

□ 錄影

□ 採訪

申請拍攝採訪 時間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午   時   分

至   年   月   日   午   時   分

人數
      人
地點 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新竹縣公立動物收容所)

申請

單位

名稱

單    位

通 訊 處

聯 絡 人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
拍攝、採訪原因或研究主題等內容說明(必要時請另附計畫書) 本人

(簽名)

同意於拍攝、採訪作業完成後,提供完成品(報告書或錄影帶等)予桃園縣動物防疫所備查

申請單位主管核章 申請人

簽  名

拍攝、採訪須知 一、   進行攝錄影採訪等,拍攝過程請務必遵循收容所工作人員導引。

二、   如拍攝目的或工作行為與申請事項內容不符,工作人員得終止並取消該項作業進行。

三、   相關作業請於兩個小時內結束,以避免影響工作人員作業及所內認領養民眾。

四、   研究單位個人之研究成果報告,或媒體之節目刊物,需於完成後提供乙份(出版品、書面資料或錄影、錄音帶)予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以備存檔查考。

五、   拍攝之詳細性質、時間或現場相關事宜,請先與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聯絡:聯絡電話/(03)5519548*202,傳真/(03)5551740。填完此申請書後請在欲拍攝前一周傳真至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申請後本所會於三個工作天內通知是否同意採訪。

六、   拍攝之作品內容非經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審核同意不得擅自公開。

姓名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欲拍攝區域 拍攝開始時間 拍攝結束時間 帶領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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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公立動物收容所攝錄影、採訪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