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縣新埔鎮養禽場爆發高病原性禽流感發生及處置過程說明

有關本縣新埔鎮養禽場爆發高病原性禽流感,動物保護防疫所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執行相關防疫工作,發生及處置過程說明如下:
1. 112年3月28日本縣新埔鎮養禽場通報場內蛋雞發生不明原因死亡,經當地公所獸醫通報後,動保所於3月28日下午派員至該場執行疫情調查、檢體採樣及移動管制等工作,並立即將檢體後送至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
2. 本所於3月28日下午疫情調查後發現其中蛋雞死亡率超過60%,初步判定疑似感染高病原性禽流感,遂將該場飼養之蛋雞及有色雞共約500隻,依規定進行移動管制以防堵疫情蔓延。
3. 本所於3月30日11時45分接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傳真通知本案養禽場雞隻確診感染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立即依「新竹縣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緊急應變措施手冊」成立緊急應變中心,並於3月30日下午2時召開跨局處緊急防疫會議,進行跨局處協調。並於31日上午8時30分至本案發生場執行緊急防疫工作,現場執行人道撲殺家禽共313隻,家禽屍體依規定進行消毒及後送至化製場處理,後續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進行評價補償。預計一周內完成周邊半徑一公里內養禽場採樣監測及全縣養禽場疫情調查工作,以阻止疫情持續蔓延。
4. 為嚴防範疫情發生,縣長楊文科特別指示本所應全面加強禽流感相關防疫措施,並加強轄內家禽屠宰場及養禽場周邊公共區之消毒工作,籲請養禽業者避免從染疫縣市引進雛雞,徹底做好生物安全防治工作,以有效杜絕禽流感發生。農業處長表示,本案為本縣自105年以來首次發生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請轄內養禽戶提高警覺,落實自主防疫,若飼養家禽有異常大量死亡情形,請盡速通報當地鄉鎮市公所及動保所。務必落實養禽場主動通報及預警監測工作,以利早期發現並及時處置,以降低禽流感發生及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