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竹北鳳岡地區民眾虐打流浪狗案件處理情形

本縣動保所於114年5月21日14點獲報本縣竹北鳳岡路五段有民眾持棍棒毆打黃色流浪犬,本所獲報後即將該犬帶回就醫檢查,發現該犬隻頭部有左側腫脹、顱骨骨裂、頸椎脫位、左側結膜出血及左前肢挫傷等明顯外傷,目前該犬精神狀況良好,可正常飲食,已由民眾認養帶回。

本案目前已掌握民眾持棍棒毆打犬隻之事證,依證據足可認定該君有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之事實,且因其行為已造成顱骨骨裂及頸椎脫位等嚴重傷害,本所將依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移送地檢署查辦,依該法規定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者,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