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2月16日熊熊(編號:DAAAG1100902002 )野放乙案相關說明
有關本(2)月16日熊熊(編號:DAAAG1100902002 )野放乙案茲說明如下:
由於縣內流浪動物救援案件日增,從一月至今本所救援案件已達70件以上,而本所成犬區籠位僅81籠,扣除原本在所之比特犬、具攻擊性及傷病犬隻之佔籠,本所已無多餘收容週轉空間,不得已必須將適合之犬隻野放,才能繼續收容野外受傷病弱及民眾通報之攻擊性犬隻,敬請見諒。
本案熊熊被野放前,本所已於2月8日志工群組預告,2月15日前皆可提出認領養保留,並於2月16日實施野放,野放地點由於敏感不適合公布敬請見諒,但野放地點絕不會在五峰尖石山區,同時必須是適合犬隻生存的地點,請放心!
野放前以不做麻醉為原則,但因部分犬隻進入運輸籠會有躁動衝撞傷害自己的動作,為避免這種狀況必須予以輕度鎮靜,但到達野放地時一定是活力正常意識清楚可自由活動之狀態的。
有關熊熊野放後民眾經連結查詢系統呈現已被認領養狀態部分,經查本所係依規定登打為絕育後回置,針對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收容公告呈現之錯誤訊息,本所已請農委會負責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網頁廠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