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師開立處方箋之指引

為遏制抗生素抗藥性,使動物醫療相關產業謹慎使用抗生素,以保護抗生素之有效性,故未來將就獸醫師處方箋應記載事項如「動物數量、用法用量」明確定義其實質內容,使獸醫師(佐)實現「專業把關」與「限時限量」使用抗生素;使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銷售處方藥之總量等所有遵循;使農民(飼主)知悉抗生素之用藥天數與劑量,且不應擅自停藥,以免發生抗生素抗藥性。

處方箋自114年1月1日起應記載下列事項(如附圖),並預計115年1月1日起強制實施,且列為針對畜禽水產養殖業者及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之查核重點。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僅能依據處方箋開立事項供應處方藥品,倘處方箋記載不明確,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應予以退件,不得供應處方藥品給農民(飼主),以免違反規定而受罰。

處方箋之開立格式請參考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邀請專家學者訂定之「獸醫師開立處方箋之指引」,下載檔案:1130004914收文附件_獸醫師開立處方箋之指引-函稿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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