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可貴!嚴禁毒害流浪犬貓

本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以下簡稱家畜所)10月14日接獲民眾舉報,本縣新豐鄉新豐村六府祠週邊防風林旁有十多隻犬貓遭毒殺,家畜所隨即派員至現場調查現場發現死亡犬隻7隻,與13日民眾發現累計犬貓死亡犬9隻貓5隻,現場並未發現毒餌,但依犬貓死亡情形推斷可能為犬貓集體中毒,本案犬貓屍體已由家畜所帶回,並將解剖檢驗死因。由於本案可能為投放毒餌毒殺犬貓所致,後續查證將委請當地警察機關協助調查。

家畜所鄭重呼籲切勿以任何方式毒殺動物,違者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百萬以下罰金。若使用藥物致複數動物死亡情節重大者,將依同法第25條之1第1項規定,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金。

環境中若有流浪犬出沒或聚集影響交通、危害出入安全,請先行聯絡家畜所,家畜所將協助解決及控制流浪犬族群數量,切勿私自毒害動物,大家尊重生命 愛護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