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查獲貓隻飼養不當案件,將依法嚴懲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以下簡稱動保所)於本縣新豐地區查獲貓隻不當飼養案,飼主疑似住院,惟未委託他人協助照護貓隻致貓隻多日無人餵食有致死之虞,本所人員接獲通報後至現場發現共有14隻貓健康狀況不佳,具腹瀉、跳蚤感染及皮膚病等症狀,且環境髒亂、無飼料及乾淨水源,為避免貓隻持續遭受危害,動保所已將前述貓隻予以扣留,違反動保法部分將依法裁處。
本案係動保所於5月4日接獲民眾檢舉,惟部分貓隻躲在牆壁夾層中,救援團隊至5月6日成功將所有貓隻救援入所,總計14隻貓隻健康狀況不佳,該飼養場所環境髒亂、未提供食物及乾淨水源及未依規定寵物登記等多項違反動物保護法之行為。為避免危害繼續發生,動保所已將14隻貓隻扣留並由獸醫師立即給予除蚤藥物及必要照護。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30-1條第1項:飼主違反第5條第2項第1款至第10款及第6條規定,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依32條第1項沒入飼主貓隻。前述貓隻共14隻動保所已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予以扣留,其餘所犯情事亦將待事證確認後依法處分、嚴懲不貸。
動保所呼籲民眾飼養動物,應善盡飼主責任,提供動物必要之食物、飲水、照護及安全環境;如因故無法妥善照顧,也應主動尋求協助或委託他人照顧,切勿任由動物處於飢餓、疾病或危險狀態,以免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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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正林志成03-5519548-602
圖一.現場環境髒亂且無食物
圖二.無乾淨水源,僅能喝馬桶水
圖三.跳蚤、耳疥蟲感染
圖四. 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救援牆壁及天花板夾層內貓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