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標售本所「報廢鐵門、廢鐵及廢不鏽鋼1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公告事項:
(一)法令依據: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財政部「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及「新竹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經管已報廢縣有財產處理原則」辦理。
(二)標售標的及數量:報廢鐵門1座、廢鐵1批、廢不鏽鋼1批。
(三)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單價1公斤為新臺幣6元整(廢不鏽鋼欄杆與鐵門及其他廢鐵一併秤重),並另計不鏽鋼欄杆價差2,200元(不鏽鋼欄杆約100公斤,每公斤另計22元價差)、保證金金額免計。
(四)開標日期及地點:109年11月10日上午9時30分,在本所2樓視聽教室開標。
(五)投標方式:投標文件需於109年11月9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本所收發室,逾期將不予受理,視為不合格標。
(六)開標方式:以有效投標單之投標金額之最高標價者為得標人,次高標價者為次得標人。如最高標價有二家廠商以上為相同時,應由主持人當場宣布以抽籤方式決定得標人及次得標人,次高標價者有二標以上相同時,比照辦理。
(七)價款繳納期限及繳付方法:廠商於得標後10日內(不含例假日)將標的物清運,清運前需事先與本所人員約定清運時間,過磅時需由本所相關人員陪同秤重,以核算實際公斤數並當場交付價款。
(八)點交期間及方式:乙方應於得標後5日內(不含例假日),由甲方按現狀交付標的物。
(九)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公告日(109年10月30日)起至109年11月9日下午5時止,至本所官網https://apc.hsinchu.gov.tw/公佈欄/公務公告下載或於辦公時間至本所領取招標文件。
(十)其他:本標售案之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所人員安排現場參觀,倘不看殘體者,決標後不得異議。(聯絡人:總務李小姐,連絡電話03-5519548分機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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