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今年2月1日本縣新豐鄉訓犬虐待案,目前處理情形說明如下:

有關今年2月1日本縣新豐鄉訓犬虐待案,目前處理情形說明如下: 本案發生後民眾殷切企盼沒入本案犬隻,避免犬隻持續受虐,由於執行沒入影響人民的權利,公務機關必須依法行政,但依目前動物保護法32條對於逕行沒收的規定如下:飼主使其飼養之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情節重大且有致死之虞;依本條規定必須要有致死之虞才可以沒入,而本所於2月1日至飼養地查勘,又在2月9日及16日犬隻絕育時予以身體檢查,均未發現有受傷情形,更不符合有致死之虞的沒入要件,因此,無法執行沒入的行政處分,但已告誡及要求飼主不得再犯,否則將依動物保護法第33條沒入其犬隻。 對於本案飼主訓犬虐待之行為本所與大眾同聲譴責,但礙於動物保護法令限制無法逕行沒入,敬請見諒,法令不周延處將建議中央修法改善,而本案飼主本所已道德勸說其放棄飼養犬隻,飼主已同意轉讓飼養2隻將由熱心人士認養,1隻轉移給桃園友人,目前名下僅剩1隻,仍持續溝通中,轉至桃園的犬隻,將移請桃園動物保護處進行追蹤,本案4隻犬隻已分別於2月9日及16日完成寵物登記及絕育手術,後續本所將依動物保護法對劉姓飼主未辦理寵物登記及未絕育部分依動物保護法處新台幣3千及5萬元以上之罰鍰。 [2/23…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約僱技士1名徵才公告

*職  稱:約僱技士 *職  系:無 *官 職…

112年度新竹縣畜禽水產品上市前自主管理藥品監測委託檢驗計畫尚有名額,歡迎本縣畜禽水產養殖業者報名

一、計畫緣起 為執行食安五環政策,保障本縣消費者之食品安全衛生,避免畜禽水產品之動物用藥殘留,本所將加強宣導相關養殖業者正確使用動物用藥,推廣養殖業者落實自主管理,於產銷各階段建立監測、檢驗回溯等管理機制,以保障縣民安心食用畜禽水產品。 二、計畫執行時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 三、實施對象:本縣畜禽水產品養殖業者 四、檢體項目:雞肉、雞蛋、鴨蛋、魚肉 五、檢測項目及方法:動物用藥殘留48項…

宰殺犬隻依法嚴懲

12月26日晚間本縣竹東鎮下公館派出所查獲民…

本府查獲犬隻飼養不當,將依法嚴懲

新竹縣政府動物保護防疫所(以下簡稱動保所)…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一、授權方式及範圍 為利各界廣為利用網站資料,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機關名稱)網站上刊載之所有資料與素材,其得受著作權保護之範圍,採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發布,以無償、非專屬、得由使用者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使用者得不 限時間及地域,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傳輸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開發各 種產品或服務(簡稱加值衍生物),此一授權行為不會嗣後撤回,使用者亦 無須取得本機關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然使用時應註明出處。   二、相關事項說明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