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114年度職場霸凌防治執行情形調查表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114年度職場霸凌防治執…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114年度安全衛生防護執行情形調查表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114年度安全衛生防護執…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定期契約工(約用人員)2名面試甄選結果

辦理業務: 本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收容動物之照護。 …

近期「獸醫師法」重要宣導(防檢署)

(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函文辦理)1130219…

禁用獸鋏山豬吊宣導會暨清山健走活動!

捕獸鋏及山豬吊是造成野生動物及流浪犬貓傷…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約僱技佐1名徵才公告

*職  稱:約僱技佐(職務代理人) *職  系:無 *官…

販售寵物食品及用品,禁止宣稱療效!違者最高重罰100萬

新竹縣動保所近期接獲檢舉,發現有民眾在網路販售寵物皮膚噴劑,廣告文字使用「皮膚病專用、止癢、消炎」等用詞,另一檢舉案則為販售寵物保健食品,並於廣告內容使用「取代消炎藥」等用詞,這些廣告文字已涉及宣稱醫療效能,故已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處新臺幣20萬罰鍰。動保所強調寵物食品及用品不具醫療效能,亦無法改變動物生理功能或外觀,因此不得使用誇大、易生誤解或涉及療效的詞句,其中涉及醫療效能常見違規用詞包括改善關節炎、預防牙周病、緩解皮膚症狀、殺菌、抗發炎等詞句。   為避免消者費誤以為市售寵物食品、用品及保健產品可達到特定療效,或取代專業獸醫診治;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19-1條第3項明確規定「非動物用藥品,不得為具有預防、治療動物疾病或促進、調節動物生理機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同條第4項亦規定「採訪、報導或宣傳,其內容暗示或影射具有治療、預防動物疾病或促進、調節動物生理機能之效能者,視為前三項所定廣告。」,違者將重罰新臺幣20-100萬。   動保所呼籲業者在行銷寵物相關產品時,應審慎檢視文宣廣告之表述內容,切勿為了促進業績提升銷售量而觸犯法規,可參考農業部公告之「寵物食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認定原則」附件三、「通常可使用詞句」作為廣告用詞…

113年綠世界自我評估報告及動物管理表

綠世界自我評估報告及動物管理表

動物醫事助理課程 請認明獸醫師全聯會

(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3年11月6日防檢一字第1131863045函辦理) 近日網路上有號稱「做任務」可以免費聽…

新春發柴-第二波毛孩認養活動開始了!!

新竹縣政府動物保護防疫所(以下簡稱動保所)溫暖推出「新春發柴-第二波毛孩認養活動」!活動將於114年3月12日舉辦,此次將有13隻可愛的柴犬尋找溫暖的家,誠摯邀請有愛心的民眾踴躍參與,給這些毛孩子一個幸福的未來! 首波活動大成功,感謝您的愛心! 縣長楊文科表示,在第一批認養活動中,共有35隻柴犬、博美犬與貴賓犬成功找到新家,感謝熱心民眾的支持與愛護,第二批認養活動即將展開,本次待認養的柴犬共13隻,其中包含2隻母犬及11隻幼犬,每一隻都活潑健康,期待能成為您生活中的快樂夥伴! 認養活動資訊 …

*徵才公告*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定期契約工(約用人員)1名

■工作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五街19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