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愛滿人間-竹縣動保教育園區獲贈犬隻義肢

本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於今(113)年8月20日獲歐恩比重健義肢公司致贈犬肢義肢,歐恩比重健義肢公司為國內少數寵物義肢製作業者,寵物義肢製作過程與人類義肢製作相仿,使用3D掃描技術並建模,由專業義肢人員調整模型與製作,經過不斷地反覆調整才予以安裝,過程繁瑣、馬虎不得;新竹縣政府秘書長李安妤感謝歐恩比重健義肢公司發揮愛心、慷慨捐贈,也感謝新竹縣動保志工熱心媒合,讓動保教育園區內的浪浪有機會恢復正常生活。 秘書長李安妤表示,為提供園區受傷犬貓更優質的收容品質,新竹縣政府已持續挹注醫療經費,提供浪浪們更優質的醫療品質,特別感謝歐恩比重健義肢公司的義舉,使得園區內浪浪們的行動能力及生活品質獲得提升,彌補了公部門力有未逮的部分,創造了浪浪們的健康與福祉,也籲請大家多多發揮愛心,一起關心園區內的浪浪們。 捕獸鋏是造成野生動物及流浪犬傷害的最大元兇,被獸鋏捕獲的犬隻或野生動物大多肢體傷殘,目前園區內殘障的浪犬共有37隻,也大多肇因於此而必須截肢,這些被收容的殘障浪犬除了照顧困難及增加醫療費負擔外,也因犬隻心靈受創,對人存有戒心,無法融入人類生活而無法被認養,因此,動物保護法已全面禁止使用捕獸鋏,違者除沒入獸鋏外,並將依動保法第30條處新台幣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請大家珍愛生命,切勿使用捕獸鋏。

113年志工召募錄取公告 歡迎大家熱情加入「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志工隊」志工服務行列!

動保所志工召募已於5/17收件完成。 以下公布113年度志工召募錄取名單,請錄取志工於 5/25(六)上午10:00-16:00 6/1(六)上午10:00-16:00 6/15(六)上午9:00-15:30, 至動保所2樓會議室,參加志工特殊教育訓練(日期若有變動另行通知)。 ★有意願跨組服務之志工,須完成相對應組別之特殊訓練及實習訓練 錄取名單: 林○慧、鄧○節、黃○嫻、王○瑋、孫○玶、許○博、 徐○含、邱○婷、周○麒、郭○君、李○廷、柯○威、 郭○涵、盧○均、李○維、許○淳、鍾○珍、呂○陞、 蔡○穎、徐○雅、郭○瑄、廖○柔、蔡○妮、劉○蓉…

新竹縣寵物友善空間商家招募中!

近年新竹縣飼養寵物風氣興盛!擁有毛小孩的家庭越來越多,寵物與人們的生活型態已密不可分。依據農業部統計,新竹縣112年新增的犬貓寵物登記數共有5,858隻,全縣已完成犬貓寵物登記的數量總共為45,366隻,為了讓越來越多的飼主們能夠方便帶著寵物外出用餐、住宿和旅遊,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1959 動物保護專線服務說明

專線服務時間:24小時全年無休。 專線受理項目: …

新竹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新轉型,園區參訪體驗學習生命教育

新竹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於112年7月1日落成,將原先老舊的收容空間,改建為符合動物福利、環境友善兼具教育功能的場域,為積極推動動物保護教育紮根,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以下簡稱動保所)與志工共同合作,規劃並受理學校機關或各界團體申請參訪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凡參訪人數達10人以上30人以下,經事先申請通過,將安排專人導覽,除深入了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全區設計規劃,還能與犬貓實地進行互動喔!在導覽志工生動活潑的講解及深入淺出的解說中,將更加認識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及深刻理解動物保護觀念。112年辦理團體參訪9場次共290人,113年截至2月已辦理2場次共40人,歡迎各學校團體申請參訪,詳情可參閱申請流程說明,或洽動保所動物收容管制課03-5519548分機407。 113年新竹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團體參訪申請書 …

公告本縣113年度「寵物屍體儲存費」及「動物屍體清運及焚化費用」

主旨:公告修正辦理本縣113年度「寵物屍體儲存費」及「動物屍體清運及焚化費用」(113/1/11) 依據:依新竹縣寵物屍體儲存收費標準第4條辦理。 公告事項: …

112年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志工召募錄取公告

112年動保所志工召募錄取公告

新竹縣動物管制作業程序

新竹縣動物管制作業程序 為良好管理本縣遊蕩犬貓,保護縣民生活安全及保障犬貓權益,特訂定本作業程序,維護遊蕩犬貓與縣民生活平衡。 …

制定新竹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動物保護法於87年11月4日公佈實施後,雖經歷多次修正,惟人與動物間的衝突及動物虐待案件仍層出不窮,為提升本縣飼主及特寵業者飼養動物的正確觀念、保障動物福利、有效控制流浪犬貓族群、落實動物保護與生命教育及促進人與動物的和諧關係,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以下簡稱動保所)著手研擬「新竹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以下稱本草案), 112年5月12日本草案經刊登新竹縣政府公報完成預告程序,並於112年8月1日通過新竹縣政府縣務會議審議後送新竹縣議會審議。 新竹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制定之目的主要為彌補動物保護法之不足,同時彰顯新竹縣政府保護動物之理念,本草案詳列本府相關單位於執行動物保護相關業務之權責劃分;明定飼主責任,包括寵物外出需加繩練及其他限制措施等防護及寵物屍體處理相關規範;補助並鼓勵認領養流浪犬貓;課予特定寵物業者執業發現飼主未依規定辦理登記或虐待動物時,應通報動保所之責任;賦予動保所人員執行動物救援救傷權能及課予虐待動物行為人應償付相關之醫療費用;明定本縣流浪犬貓控制處理方式;加強推廣本縣動物保護教育相關課程並納入本府各級學校教育行政人員進修課程,並明定違反本法規定之罰則等,總條文共16條,清楚且明確規範人與動物間應秉持友善與尊重,期能藉由本草案之制定,更加落實保護本縣動物之權益。   資料提供單位: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新聞稿聯絡人:王課長 電話:03-5519548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