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禽流行性感冒及重要家禽傳染病抗體監測。
2.輔導禽場落實生物安全及防治疾病宣導。
3.協助養禽場及周邊公共區域防疫消毒。
4.輸入鳥禽追蹤檢疫。

*徵才公告*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定期契約工(臨時人員)2名

■工作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五街192號 …

113年度「新城病預防接種工作與防範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入侵防疫措施」公告

113年度「新城病預防接種工作與防範高病原性…

有關本縣新埔鎮養禽場爆發高病原性禽流感發生及處置過程說明

有關本縣新埔鎮養禽場爆發高病原性禽流感,動物保護防疫所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執行相關防疫工作,發生及處置過程說明如下: 1.…

禽流感防治工作重點

家禽防疫業務簡報

有關本縣新埔鎮某雞場棄置死雞案 本縣將加強後續防疫作為

110年11月29日本縣環保局接獲通報,本縣新埔鎮某養雞場邊遭棄置死雞,本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以下稱家畜所)獲報後隨即會同本縣環保局、警察局及新埔鎮公所人員進行會勘,經現場查驗確認遭丟棄之死雞為種雞,與周邊某養雞場所飼養雞隻特徵吻合,復經雞場現場負責人指認,雞隻屍體來自該雞場,並同意三日內清除現場雞隻屍體。 本案涉及違法廢棄雞隻屍體部分,將由本縣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辦理,相關行為人將涉及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第12條規定,動物發生不明原因死亡應通報當地動物防疫機關,家畜所已針對本案是否屬雞隻正常淘汰死亡進行調查,目前初步篩檢結果並無禽流感感染情形,並將進行場內雞隻活體採樣送檢,及加強雞場周邊消毒防疫工作,確保雞場衛生防疫安全無虞。 農業處長范萬釗重視禽流感防疫工作,特別指示家畜所應加強督導本案發生場生物安全防治工作,落實場區週圍消毒防疫工作,家畜所重申業者應配合遵守法律規定,如發現場內家禽有異常死亡情形,務必立即通報地方動物防疫機關協助檢診,以共同維護產業發展。   連絡人: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技正…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條指定鴕鳥為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所稱動物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條指定鴕鳥為動…

修正「新竹縣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

修正「新竹縣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

家禽健康證明書及切結書常見未符規定態樣

家禽健康證明書及切結書常見未符規定態樣